云浮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作者: 资料来源:南粤清风网 时间:2019-01-08 点击数:

今年以来,云浮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187件187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6人。近日,该市纪委监委通报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云浮市体育局办公室主任孔文东等人公款国内旅游问题。2013年12月,云浮市体育局办公室主任孔文东和市体彩中心综合技术部部长黄琼芝、业务部部长张威在参加国家体彩中心观摩开奖活动过程中,超出规定行程,借机参观北京旅游景区,相关费用在市体彩中心违规报销。孔文东、黄琼芝、张威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云城区南盛镇党委委员罗桂友违规公款接待问题。2016年1月,时任南盛镇中心小学校长罗桂友违规接待,并授意他人采取虚报套取公款的方式违规支付接待费用共1.26万元。罗桂友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罗桂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云城区云城街道土门村委会违规公款吃喝和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1月至2017年5月,张森容、黎彩珍、黄新梅、张昌志、梁其明等5名村“两委”干部以业务联系为名,违规使用公款吃喝共2.6581万元。2015年1月至2016年2月,上述5名村“两委”干部未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也没有向云城街道办报备审批,擅自以周末加班、高温津贴、年终奖励等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共21.44万元。张森容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黎彩珍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黄新梅、张昌志、梁其明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郁南县历洞镇里城村委会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6年2月至2017年8月期间,莫桂清、莫文佳、何树方、叶敏姨等4名村“两委”干部未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也没有向镇党委政府报备审批,仅由村“两委”干部集体讨论决定,擅自以奖励金、考核奖、补贴等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共2.77万元。莫桂清、莫文佳、何树方、叶敏姨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云浮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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