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政协原主席王雁威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作者: 资料来源:南粤清风网 时间:2017-12-18 点击数:

日前,经广州市委批准,广州市纪委对花都区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王雁威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王雁威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廉洁纪律,违规经商办企业,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共同收受他人所送款物,涉嫌犯罪。

 

王雁威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党性观念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且畏罪潜逃、影响极坏,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广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广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王雁威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涉案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广州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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