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纪委通报4起扶贫领域违纪违法典型问题

作者: 资料来源:南粤清风网 时间:2018-03-27 点击数:

去年以来,广东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和省委的部署要求,不断加大惩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潮州市饶平县浮山镇岭湾村干部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

2014年至2016年期间,岭湾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邱俊文、村党支部副书记兼村民委员会副主任邱汉良、村委会出纳邱景光、村委会治安主任邱奕良等4人合谋,在协助浮山镇政府开展岭湾村危房改造工作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明知4名村民没有实际改造危房,仍帮助他们伪造相关申报材料、欺骗镇政府验收人员,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共9.4万元。2017年12月,饶平县浮山镇党委分别给予邱俊文、邱汉良、邱景光、邱奕良等4人开除党籍处分,追缴违纪所得,并将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湛江廉江市石角镇蕉坡村党支部书记钟玉翠骗取五保补助金、孤儿补助金和种粮补贴问题

2004年至2016年期间,钟玉翠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虚报年龄等方式帮助骗取五保补助金、孤儿补助金和种粮补贴共计7.39万元。2017年11月,廉江市石角镇党委给予钟玉翠开除党籍处分,并追缴违纪所得。

三、韶关市翁源县龙仙镇新尧村村委会委员朱国赐、刘桂英挪用扶贫资金赚取利息分红问题

2013年至2015年期间,朱国赐、刘桂英利用职务便利,将上级财政下拨的专项扶贫互助资金30万元先后3次借给私人老板,各分得利息5000元。2018年1月,翁源县纪委分别给予朱国赐、刘桂英开除党籍处分,追缴违纪所得,并将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汕尾市海丰县赤石镇新里村干部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

2015年至2016年期间,新里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刘水清、村党支部委员兼村委会委员李水文、村党支部委员兼村委会委员李宜灶、村民委员会副主任刘火安,村委会委员罗白献等5人分别以各自亲属或自己名义,申报并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共9.4万元后私分。2018年1月,海丰县赤石镇纪委分别给予刘水清、李水文、李宜灶、刘火安、罗白献开除党籍处分,追缴违纪所得,并将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省纪委指出,以上4起基层干部骗取、贪污、挪用扶贫资金问题被严肃查处,体现了各级党委、纪委认真贯彻党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坚决斩断伸向扶贫资金“黑手”的鲜明态度和坚强决心。

省纪委强调,中央一号文件把2018年作为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易发多发的严峻复杂形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脱贫攻坚的战略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关于“扎实推进脱贫攻坚”的重要指示精神,突出重点,加大力度,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扶贫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逐级压实贫困人口精准识别、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贫困人口低保救助、贫困学生免学费和生活费补助、贫困人口医疗救助、贫困户危房改造补助、贫困人口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等7个领域的条块责任,以良好的作风推动脱贫攻坚落到实处。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重点查处和纠正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问题,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行为,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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