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7年第二季度谈话提醒工作情况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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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6-12 点击数:
各单位:
为更好地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掌握各单位领导落实谈话提醒责任的工作情况,现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好谈话提醒工作的通知》(粤纪驻教育发〔2016〕20号)和《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关于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意见》要求,请认真汇总本单位领导自2017年第二季度(4月1日)以来开展的谈话提醒情况:
1.汇总谈话提醒简要情况,包括谈话人范围、被谈话对象、谈话重点、谈话方式和谈话效果等相关情况。
2.填写两张表格,请在汇总谈话提醒情况的基础上,填写《谈话提醒表》、《谈话提醒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3.以上谈话提醒简要情况及两张表格(如本单位没有开展谈话提醒,也需要在谈话提醒简要情况介绍中注明),纸质版加盖公章于14日(星期三)下午下班前报送至纪委办,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gsjwb@gpnu.edu.cn。
联系人:许老师,电话:38256612
附件:1.谈话提醒表
2.谈话提醒工作情况统计表
纪委办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