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4起高校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作者: 资料来源: 时间:2017-10-10 点击数:

 

广师纪委〔2017〕19

 

关于4起高校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

精神问题的通报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各部门:

党的十八大以来,省纪委查处了一批高校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为切实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严明党纪政纪,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现将4起高校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案例予以通报(见附件)。

一、各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警钟长鸣。

二、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融入日常工作,深挖“四风”老问题,紧盯隐形变异新动向,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三、各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监督的重点,对顶风违纪问题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

四、学院纪委将加大查处力度,对顶风违纪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格责任追究,并对典型问题予以通报曝光,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教书育人环境。

附件:四起高校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案例

 

 

 

 

 

 

 

中共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10月9日

 

 

 

 

 

 

中共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0月9日

 

 

附件:

四起高校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

精神问题的案例

 

一、韩山师范学院下属二级学院违规发放补贴问题

2013年至2016年期间,韩山师范学院下属旅游管理与烹饪学院、体育学院等二级学院在领取韩山师范学院统一发放国家规定节日津补贴的情况下,以“开门红、高温补贴、值班补贴”等名目违规发放教职工补贴89.78万元。韩山师范学院原党委书记王某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未能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发放补贴问题,并有其它违纪问题,2017年4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韩山师范学院党委书记职务。2017年9月,韩山师范学院旅游管理与烹饪学院院长陈某、体育学院院长黄某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二、原广东医学院党委书记江某违规接受旅游活动安排问题

2013年至2015年期间,江某及其亲属先后三次接受某医疗设备和药品供应商的安排,前往巴厘岛、安徽黄山、海南三亚等地旅游,活动费用均由该供应商支付。江某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6年8月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违纪所得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原党委书记李某违规打高尔夫球问题

李某违规持有高尔夫球会员卡,于2012年12月至2014年9月,占用上班时间打高尔夫球共计48次;2012年12月至2015年7月,由管理服务对象支付打球费用95次,每次费用人民币230元至330元不等。李某还存在其它严重违纪问题,2017年6月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并收缴违纪所得,退休待遇从正厅级降为副厅级。

四、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原财务处长俞某违规接受宴请问题

2012年至2015年期间,俞某多次接受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基建工程承建商、物业承租商等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并在饭后多次出入高档消费娱乐场所,费用均由管理服务对象支付。俞某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6年12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并收缴违纪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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