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的政治体制改革
作者: 资料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时间:2017-06-26 点击数: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制定国家监察法,是党中央审时度势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多次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中央政治局会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每次都发表重要讲话,彰显出强烈的使命担当和自我革命的勇气。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刻把握中央的政治、中央的大局,真正把向核心看齐贯穿到监察体制改革全过程。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是我们党对人民的庄严承诺。党的十八大后,党中央作出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重要判断,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战略布局,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摆到新高度,正风肃纪反腐,深得党心民心。从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再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我们党坚定不移惩治腐败的决心和意志不可动摇。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实施组织和制度创新,整合分散的反腐败力量,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成立国家、省级、市级、县级监察委员会,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就是组织创新;制定国家监察法,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就是制度创新。监察委员会实质上就是反腐败工作机构,国家监察法就是反腐败国家立法,这必将有力推动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不断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是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的根本保证。十八大以来反腐败斗争形成压倒性态势,归其根本在于党中央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意志品质顽强、领导坚强有力。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要通过整合行政监察、预防腐败和检察机关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等工作力量,成立各级监察委员会,形成全面覆盖国家机关及其公务员的国家监察体系,根本目的是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这涉及政治权力、政治关系的重大调整,是政治体制的重大改革、国家监督制度的顶层设计,也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