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新兴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黄定昌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作者: 资料来源:南粤清风网 时间:2018-02-08 点击数:

日前,经中共云浮市委批准,云浮市纪委市监委对新兴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黄定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黄定昌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搞封建迷信活动;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瞒报其以他人名义购买的大量土地和房产;违反廉洁纪律,指使他人违规为其亲人办理并领取“困难群众医疗救助金”;违反生活纪律,与两名女性长期保持不正当性关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玩忽职守,致使财政专项资金被骗取,造成公共财产重大损失,涉嫌玩忽职守犯罪;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个人或伙同他人共同索取和非法收受他人巨额钱款,涉嫌受贿犯罪。

黄定昌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宗旨意识淡漠,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云浮市纪委常委会、市监委委务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黄定昌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违法所得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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