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政府党组成员、原副市长谢春森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作者: 资料来源:南粤清风网
时间:2018-01-27 点击数:
日前,经省委批准,省纪委对河源市政府党组成员、原副市长谢春森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谢春森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严重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影响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为亲属谋取利益;严重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并获得巨额经济利益,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其子的经营活动谋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个人或伙同其子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谢春森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特权思想严重,法纪观念淡漠,亦官亦商,贪欲膨胀,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谢春森开除党籍处分;经省监察厅报省政府批准,决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