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地税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吴升文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取消退休待遇

作者: 资料来源:南粤清风网 时间:2018-05-07 点击数:

日前,经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省地税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吴升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吴升文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占用公车;违反组织纪律,违规干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和贵重礼品,挥霍浪费公共财产,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下属单位支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吴升文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政治上蜕变,经济上贪婪,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吴升文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吴升文简历

吴升文,曾用名吴升水、吴昇文,男,汉族,1953年7月1日出生,广东汕头人,大学学历,1970年9月参加工作,1973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0.09-1974.10 广东省湛江生产兵团8师示范10连、2连文书、副指导

1974.11-1976.09  广东省财政学校税务专业中专学习

1976.09-1982.05  广东省财政厅税务局干部

1982.05-1984.12  深圳市税务局对外税政科科员、副科长

1984.12-1986.03  深圳市税务局第一分局局长

1986.03-1993.11  深圳市税务局副局长(其间:1989.08-1991.03 中央财政金融学院税收专业证书班学习)

1993.11-1994.03  深圳市税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1994.03-1994.09  深圳市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1994.09-1998.06  深圳市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其间:1995.05-1997.06 中南财经大学财政学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

1998.06-2010.06  广东省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其间:1996.09-1999.05 中南财经大学财税专业大学本科学习)

2010.06-2011.04  广东省地税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2011.04-2013.08  广东省地税局巡视员

现已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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