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委原常委、宣传部长方维廷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作者: 资料来源:南粤清风网 时间:2019-03-07 点击数:

日前,经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中山市委原常委、宣传部长方维廷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方维廷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礼品,违规经商办企业,投资非上市公司;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遭受损失,情节特别严重,涉嫌滥用职权犯罪。

方维廷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私欲膨胀,大搞权钱交易,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方维廷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中山市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方维廷简历

方维廷,男,汉族,1966年5月出生,广东惠来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8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6年9月起历任中山市黄圃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11年7月任中山市委副秘书长、翠亨新区前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2012年8月任中山火炬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2013年4月任中山火炬开发区及翠亨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2013年12月任中山市委秘书长、火炬开发区及翠亨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2014年4月任中山市委秘书长

2016年12月任中山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2018年12月被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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