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开展校方责任保险工作中违纪案件情况及六起高校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作者: 资料来源: 时间:2017-09-19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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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六起高校领导干部违反中央

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中央八项规定实施4年多来,一批高校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被严肃查处。现将6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上海交大产业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刘某超标准接待等问题

2014年1月至2月,刘某等人在某餐饮公司签单消费的16次业务接待中有8次超标,超标金额为33991元,均经刘某签字后报销。2014年7月至2015年3月,经刘某批准,该公司多次超标准购买赠送礼品,并违反公司礼品管理有关规定,未对礼品赠送情况进行台账记录。刘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退还违纪款项。

二、南京大学后勤服务集团违规公务接待问题

2013年至2016年,南京大学后勤服务集团违规报销超标准公务接待费用33笔共计95.63万元,且在学校历次公务接待自查自纠中均未整改。后勤服务集团总经理秦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原总经理尹某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并退缴违规报销费用。

三、华中师范大学办公室原副主任吴某等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2014年2月、3月,吴某违规用公款购买领带、移动硬盘等用于送礼,费用共计27239元,吴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退回违规费用。该校国内合作与校友办公室原副主任卫某2015年、2016年收受管理与服务对象赠送的高档酒、金项链等礼品,价值5555元,卫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退回收受礼品。该校后勤管理处原副处长刘某、基建处办公室主任刘某自2013年至2016年春节,分别收受管理与服务对象所送礼品礼金折合人民币22200元、25000元,鉴于两人主动交代有关事实,分别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并上交违纪款项。

四、新疆师范大学工会原常务副主席李某用科研经费支付个人旅游费用问题

2015年2月,李某携多名亲属赴杭州、上海、武汉等地旅游;同年4月,李某携多名亲属赴海口等地旅游。两次旅游产生的机票、住宿费等费用共计25585元,均用科研经费报销。李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撤销工会常务副主席职务,并退还应由个人承担的旅游费用。

五、山东工业职业学院借培训之机组织公款出国(境)旅游问题

2014年1月至2015年1月,经学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朱某同意,原党委委员、副院长赵某先后组织5批次87人,持因私护照到国(境)外培训并借机公款旅游,其中3批次分别绕经新加坡、韩国赴台湾,1批次绕经韩国赴香港。5批次均未向外事部门报送年度出国(境)计划,未办理报批手续,所产生旅游费用共计23.75万元在学院报销。原党委书记吕某多次听取情况汇报但未制止。吕某、朱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赵某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六、太原科技大学离退休处党委书记、处长黄某违规操办女儿婚宴问题

2015年4月皇某在太原某宾馆为女儿操办婚礼,4月10日晚以试菜为名宴请4桌,4月22日中午设宴22桌,两次累计宴请26桌,超出事前申报的参加人数,未向组织报告婚宴实际情况,并违规收受礼金12200元。皇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退还违规收受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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