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7年第四季度谈话提醒工作情况的通知

作者: 资料来源: 时间:2017-12-18 点击数:

各单位:

为更好地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掌握各单位领导落实谈话提醒责任的工作情况,现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好谈话提醒工作的通知》(粤纪驻教育发〔2016〕20号)和《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关于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意见》要求,请认真汇总本单位领导自2017年第四季度(10月1日)以来开展的谈话提醒情况:

1.汇总谈话提醒简要情况,包括谈话人范围、被谈话对象、谈话重点、谈话方式和谈话效果等相关情况。

2.填写两张表格,请在汇总谈话提醒情况的基础上,填写《谈话提醒表》、《谈话提醒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3.以上谈话提醒简要情况及两张表格(如本单位没有开展谈话提醒,也需要在谈话提醒简要情况介绍中注明),纸质版加盖公章于12月14日(星期四)上午下班前报送至纪委办(行政楼505B),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gsjwb@gpnu.edu.cn

联系人:陈老师,电话:38265694

附件:1.谈话提醒表

    2.谈话提醒工作情况统计表

 纪委办

2017年12月13日

版权所有: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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