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严格践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通知

作者: 资料来源: 时间:2017-12-29 点击数: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各部门: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指示,切实把中央纪委《关于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确保2018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落到实处,进一步严明节日纪律,营造良好节日氛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坚持勤俭文明过节

各单位要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围绕中办、国办通知中所列的“节日腐败”问题和中央纪委通知中所列的隐形变异“四风”问题,采取多种形式向党员、干部、教职员工早提要求、早打招呼,营造树新风、纠“四风”的良好氛围。对党员、干部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预警、早警示,抓早抓小,使党员干部对“四风”问题的严峻性、复杂性保持清醒认识,对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保持高度警惕。要通过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强化纪律意识,摒弃侥幸心理,始终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坚守“底线”,不越“红线”。自觉抵制不良风气,树立节俭文明过节新风,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倡导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念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弘扬阖家团圆、其乐融融的中国年文化,努力营造廉洁过节氛围。

二、严守纪律和规矩,坚决杜绝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

各单位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瞄准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进一步强化“七个严禁”:一是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二是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三是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四是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五是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六是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七是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三、全面压实责任,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2018年元旦、春节是党的十九大后第一个重要节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省委近期关于作风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敢于担当、勇于负责。

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要增强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把狠抓元旦、春节节期间廉洁纪律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层层传导压力,落实责任。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亲自部署、敢抓敢管、以身作则,切实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对于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管辖范围内有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反弹回潮的,要严肃追责。对落实工作要求不重视,履行责任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各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主动作为,推动厉行勤俭节约、移风易俗、文明过节、风清气正,传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没有“静默期”,越往后对“四风”问题盯得越紧、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对顶风违纪问题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将加强对元旦、春节期间违纪行为的监督检查,同时畅通监督渠道,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违规违纪行为直查快办,严肃问责。举报电话:38256612,电子举报信箱::gsjwb@gpnu.edu.cn

 

  中共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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