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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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9-16 点击数: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22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方案》(广师大党委〔2022〕101号)要求,各单位要结合岗位职责和人员变动情况,特别是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进一步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二级党组织负责人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领导班子及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持续有效地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各单位要根据新形势新要求,结合岗位职责和人员变动情况,特别是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进一步深入排查相关风险点,并提出风险防控措施。
1.集中时间开展单位及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的学习与讨论,使相关责任人对各自的岗位风险和防控措施熟记于心,进一步增强廉政风险防控意识。
2.各单位和个人要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意见》(广师大党委〔2019〕156号)要求,结合岗位职能及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通过个人自查、科室检查、单位内部复查等方式,查找风险点和防控措施是否有遗漏,是否避重就轻,并进行修改完善。
3.各单位领导班子召开专题会议集体讨论研究,对排查出来的各个廉政风险点逐一分析,看查找的风险点是否全面,采取的防控措施是否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将讨论情况反馈给个人进行修改,填写单位及岗位廉政风险登记表及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登记表。
4.各单位要将修改过的单位和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在单位内部公示。
5.领导班子、处级岗位的廉政风险登记表和防控措施登记表需由所分管或联系校领导签署审核意见。科级岗位(含正、副科长,主任、副主任科员,正、副科级辅导员等)由本单位(部门)党(政)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
三、各单位于10月17日前将相关材料包括组织学习讨论单位及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的情况、修改后的单位及个人岗位廉政风险及防控措施登记表的纸质版原件(按照表中要求签字盖章)报送至纪检监察室(东校区行政楼510),电子版(以“单位+2022年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资料”命名)发送至邮箱gsjwb@gpnu.edu.cn。
联系人:潘海云,联系电话:38256612。
附件:1.《关于进一步加强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意见》(广师大党委〔2019〕156号)
2.领导班子廉政风险登记表
3.岗位廉政风险登记表
4.单位(部门)廉政风险登记表
5.领导班子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登记表
6.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登记表
7.单位(部门)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登记表
纪检监察室
2022年9月16日